发表于:2018年1月4日
作者:Patrick Barthet
我公司的一位客户曾经在一次项目中,把接近90%的电力工作分包给了一位电力分包商。我们的那位客户作为总承包商,是对项目做了担保的,但那位电力分包商却没有。
结果,分包商工作不力,还违约了,于是我们那位客户要从自己的口袋里掏钱雇一位收费更高的电工。如果之前的电力分包商也有担保,客户还能申请一笔赔偿。
如果您也是一位要做担保的承包商,那么我强烈建议您让最大的几个分包商也同样做出担保。让主要的几个分包商为各自工作的绩效和成绩做出担保,您的风险就大大降低了。实际上,一些担保人还会要求总承包人和分包商签订履约保函,来降低总承包人的风险。
担保与分包商
如果要求分包商付担保金,签订履约保函,则要遵循以下的原则,因为这与分包商息息相关:
1.保证金至少要等于分包合同的金额。记住,担保人的责任要在履约保函里全面反映出来。如果签了一百万美元的合同,担保金却只有五十万美元,那么您的求偿权就大为受限了。
2.无条件担保。大多数担保都是无条件担保,尤其是在公共事业领域。而在私人项目里,会采用有条件担保,这意味着只有当业主支付总承包商担保金时,履约保函才会生效。总承包商一般都希望采用无条件担保。
3.确保履约保函的书写形式是法律认可的。还要确保项目地点和发布保函的担保人所在地是同一个地方。
4.让分包商在签订担保合同后的短时间内提供担保函原件(通常是10到30天)。您有必要获取一份签字保函的复印件。如果没有签名的复印件,您可能没有任何担保权。
5.了解工程变更通知单对担保额的影响。这极其重要,有助于确保担保额和分包合同金额相匹配。
没有人想给违约的分包商背黑锅,但您作为总承包商,要准备好应对这种情况。您应该在建筑行业法律顾问的帮助下,了解主要的索赔条件和工程变更通知要求,在有必要时采取措施。